为什么要办理创业板协议补签?

2024-05-04

1. 为什么要办理创业板协议补签?


为什么要办理创业板协议补签?

2. 为什么要办理创业板协议补签?

这是为了区分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
依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时,证券公司应当区分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并在营业场所现场与投资者书面签订《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配合证券公司开展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所需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规避有关要求。投资者不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证券公司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服务。

扩展资料:
创业板市场投资的相关要求规定:
1、证券公司应当完善客户纠纷处理机制,明确承担此项职责的部门和岗位,负责处理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所产生的投诉等事项,及时化解相关的矛盾纠纷。
2、证券公司应当指定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和专门部门,组织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工作,并强化内部责任追究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

3. 有没有创业板补签答案?

有的,要求写明基本信息、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交易需求、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会员应当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交易需求、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对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查。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应当告知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首次参与创业板交易的,会员应当要求其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可以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会员应当通过严格的内部制度及系统前端控制等手段,确保参与创业板交易的投资者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

扩展资料:
创业板补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能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2、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可能更为灵活,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比例上限和对象有所扩大、价格条款更为灵活、实施方式更为便利。实施该等股权激励制度安排可能导致公司实际上市交易的股票数量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数量。
参考资料来源: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有没有创业板补签答案?

4. 原来在营业部签过开通创业板的现在实行注册制还需要补签吗?

还需要补签。几年前已开通创业板并交易,注册制实施后存在过渡期的衔接规定,但是同样也是需要补签协议的。
创业板注册制业务新规实施时间:2020年4月28日,之前这部分客户为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对此类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做个新老划断的衔接工作,券商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制定了一系列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其中支出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已开通创业板权限并交易,注册制实施后买卖注册制上市股票需要补签开通注册制权限协议。

扩展资料: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
想要开通创业板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两年以上(含两年)的股票交易经验,风险测评在40分以上;
2、股票交易经验两年以下的,需要进行面谈,并且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专业知识测评到达80以上,风险测评在40分以上。

5. 已开通创业板的现在变注册制了必须要去补签吗?

不需要的
依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动。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按要求更新注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
交易所设立独立的审核部门,负责审核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设立行业咨询专家库,负责为创业板建设和发行上市审核提供专业咨询和政策建议;设立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负责对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人的申请文件提出审议意见。

扩展资料:
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交易所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2、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现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暂停或者中止发行、上市;相关重大事项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可以撤销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司法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已开通创业板的现在变注册制了必须要去补签吗?

6. 已开通创业板的现在变注册制了必须要去补签吗?

不需要的
依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动。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按要求更新注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
交易所设立独立的审核部门,负责审核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设立行业咨询专家库,负责为创业板建设和发行上市审核提供专业咨询和政策建议;设立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负责对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人的申请文件提出审议意见。

扩展资料:
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交易所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2、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现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暂停或者中止发行、上市;相关重大事项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可以撤销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司法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7. 有没有创业板补签答案?

有的,要求写明基本信息、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交易需求、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会员应当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交易需求、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对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查。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应当告知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首次参与创业板交易的,会员应当要求其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可以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会员应当通过严格的内部制度及系统前端控制等手段,确保参与创业板交易的投资者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

扩展资料:
创业板补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能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2、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可能更为灵活,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比例上限和对象有所扩大、价格条款更为灵活、实施方式更为便利。实施该等股权激励制度安排可能导致公司实际上市交易的股票数量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数量。
参考资料来源: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有没有创业板补签答案?

8. 创业板协议补签何时可以办理?

从4月28日起为分界线,4月份28之前开通创业板的投资者,需要重新补签一份协议,创业板证券账户可以正常交易。如果是在4月28日之后才开的创业板,按照新的创业板规定进行办理,开通之后不用补签。
假如投资者不补签协议的话,会怎么样呢?假如不补签的人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现象:
1、不能正常交易创业板股票的买卖。
2、同时不能参与创业板的新股申购。
3、也许连持有创业板股票,卖出受限,总之新的创业板有新的规定,重新签订就等于认可新的规定,不重新签的说明否认了新规定,所以在以后的创业板股票交易受到限制。

扩展资料:
创业板投资注意事项:
监管机构要求券商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以强化客户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此,投资者应积极配合券商的管理,并同时要求证券公司详细讲解创业板的知识、交易规则和特殊风险等。
投资者应注意从多种渠道去认识,了解,熟悉创业板的各种相关规则和知识,监管部门正积极构建层次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投资者教育体系,力争做到把风险讲够,把规则讲透。
一般投资者需要特别注意的内容有:要懂得见好就收,纵然创业板是一个高收益的市场,也伴随着高风险,高投机,所以一般投资者绝不能贪,能赚则赚,不能赚就及时离场。在创业板设立的初期,上市公司的数量还很少,规模也很小,难免出现炒新的现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